记者、资深媒体人杜恩湖为您报道 11月30日下午2时,记者、资深媒体人杜恩湖从北京获悉: 今天,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央视原著名导演樊馨蔓,状告著名导演张纪中隐私权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樊馨蔓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据了解,今年10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湖南美猴王影业公司起诉张纪中归还欠款一事,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张纪中归还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支付利息264753.42元。 这家美猴王影业的法人正是张纪中的前妻樊馨蔓。 樊馨蔓此次为何又状告张纪中? 记者、资深媒体人杜恩湖从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书看见了诉讼事实理由:2022年5月21日,被告张纪中擅自将与原告樊馨蔓签订的《离婚协议》在其新浪微博平台公开发布,将原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子女抚养情况、财产及分割情况以及其离婚协议的隐私信息非法公诸于众。被告为拥有一百三十余万粉丝的新浪微博用户,发布的前述侵权微博被多次点击、浏览、评论和转发,被告的上述行为侵扰了原告及子女本人的生活安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给原告樊馨蔓造成了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 于是,樊馨蔓一怒之下,把张纪中再次告上法庭。 去年5月的一天,记者、资深媒体人杜恩湖就曝光离婚协议一事,曾电话釆访过张纪中。张纪中本人说法,他否认泄密。否认爆光前妻樊馨蔓隐私权侵权。他表示,是工作团队不熟悉情况的一位员工,不小心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他与樊馨蔓离婚协议内容。他本人并不知情。 樊馨蔓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个人隐私。未经同意,被公布于众。严重损害了樊馨蔓个人隐私,以及损害了孩子的心里健康。泄密离婚内容责任在张纪中本人。樊馨蔓为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于是,今天,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针对樊馨蔓起诉张纪中隐私权侵权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樊馨蔓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令人关注的是: 樊馨蔓状告张纪中的两场胜诉官司,都是由北京著名律师张起淮和王嘉雪代理。张起淮和王嘉雪,曾成功代理过北京多位明星名人官司 。 张起淮是著名明星王宝强的代理律师。记者、资深媒体人杜恩湖,曾在一次文化活动上,亲耳听到王宝强介绍,张起淮是我王宝强的终身律师。可见明星王宝强对张起淮的信任。 张纪中,是否对樊馨蔓状告他的隐私权侵权官司提出上诉? 下午2时30分,记者、资深媒体人杜恩湖,通过电话,向张纪中和经纪人杜星霖求证,但没有得到回应。 据悉,接下来,樊馨蔓还将有第三场官司状告张纪中。但具体官司内容不详。 提示:此稿件是今日头条11月30日下午2时50分独家新闻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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